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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在类用户使用协议

(V5.1 版本修订)

版本公示日期:2023 年 02 月 06 日

版本生效日期:2023 年 03 月 15 日

 

一、接受条款

欢迎您使用在类服务平台!为了您能更好地体验在类平台提供的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在类用户使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请您在注册或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在类平台之前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条款,特别是以加粗或下划线形式标注或提示您注意的条款。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完成注册程序或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在类平台,或您在本协议生效后继续使用在类平台服务的,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本协议,同意成为在类平台用户,并自愿受本协议的约束。您在阅读本协议过程中, 如果您不同意或不理解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并停止使用在类平台服务。

二、定义

2.1在类服务平台(以下称“在类平台”或“在类”):是内容涵盖于在类平台内各个功能模块(和/或)部分模块的总称

2.2在类公司:是指在类平台运营者单位即商丘市泓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在类”或“在类公司”)。在具体的服务场景下,在类公司为对您所选择使用的向您提供服务的平台运营者的称呼

2.3在平台服务:是指通过各种服务载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类网站、在类客户端、在类微信商城、在类微信小程序、在类抖音小程序/百度小程序/QQ小程序及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载体)为交易双方或各方达成交易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2.4在类用户:是指注册或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在类平台,阅读并同意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表明受本协议约束,使用在平台服务的账户持有人,在本协议中或称呼为“您”或“用户”。  

三、协议适用、范围

3.1 签约主体:在类平台运营者是指运营在类平台的法律主体,即商丘市泓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协议下,在类平台运营者可能根据在类平台的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在类平台运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在类平台运营者还有可能因提供新的服务而新增,如您使用新增的服务,视为您同意新增的在类平台运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争议相对方即为您具体使用的服务所对应的平台运营者。

3.2在类用户使用协议:即本协议,指您与在类订立的旨在约定您登录、使用在类平台各项服务过程中,您与在类之间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在类平台下达订单、购买商品(含服务,下同)、发布信息、发布资讯、支付货款、收取商品、对商品(和/或)信息的评价评论和参加平台活动等过程。您理解并同意,您通过在类平台中的任何一种服务载体注册账户、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成为在类用户后,即受本协议的约束。您登录在类平台使用平台任一项服务时,本协议即规范您与相应运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3 在类规则:包括所有在类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修订的各类服务条款、规则、规范、规则解读、实施细则、通知、公告等,具体以相关页面展示为准。您在使用在类平台中的具体服务时,应特别关注相关的服务条款或规则,您同意本协议或者实际使用该等服务的,即视为您同意前述条款。

3.4协议范围。在类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用户账户

4.1账户注册。为了能使用本服务平台,您需要注册在类账号,应当使用手机号码绑定注册,请用户使用尚未与“在类”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以及未被在类封禁的手机号码注册“在类”账号。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类可以根据用户需求或产品需要对账号注册和绑定的方式进行变更,您应在法律法规的要求下予以配合。

4.2行为能力。在您注册在类用户账户或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在类平台,成为在类用户之前,您应当确认并承诺,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4.3登录方式。您可以通过注册在类用户账户或使用第三方账号(例如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QQ号等)登录并使用在类服务平台。

4.4 账户保管。您的账户由您自行设置并保管,在类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您提供您的账户密码。因您保管账号、密码不当而造成的所有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凡经您的账号和密码成功登录使用在类平台,即视为您的使用行为;您应当对您的账户进行的所有活动及后果负法律责任。您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您的账户,因您主动泄露、出借账户信息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在类并不承担责任,您可以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五、发布信息/交易行为/活动规范

5.1发布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类在此郑重提请您注意,任何经由本服务而发布、上传的文字、照片、或其它资料(以下简称“内容”),无论系公开还是私下传送,均由内容提供者承担责任。在类仅为用户提供内容存储空间,无法控制经由本服务传送之内容,因此不保证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品质。您已预知使用本服务时,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或令人厌恶之内容。在任何情况下,在类均不为任何内容负责,您可以通过在类内的举报功能对该等内容进行举报。经核实后,在类有权依法停止传输任何前述内容并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暂停违规用户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机关报告。

5.2 订单确认。当您在在类平台购买商品时,请您务必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商品瑕疵、购买及/或使用限制等重要事项,并在下单时核实您的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如您填写的收货人非您本人,则该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您承担。

5.3交易秩序。您的购买行为应当基于真实的消费需求,且不得实施恶意购买、恶意维权、虚假交易等扰乱在类平台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

5.4 合同成立与生效。您通过在类平台下达订单后,仅表示系统接收到了您下达的订单。只有您支付价款,您与销售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才成立;只有您拼单购买成功 或者免拼购买成功,您与销售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才生效。

5.5评价要求。您有权在在类平台提供的评价系统中对您购买的商品进行评价您的所有评价行为应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的相关规定,评价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应包含任何污言秽语、色情低俗、广告信息及法律法规与本协议列明的其他禁止性信息;您不得以不正当方式帮助他人提升信用或利用评价权利对其他主体实施威胁、敲诈勒索

5.6评论要求。您在在类平台的任何模块进行评论时,必须清楚知道该评论可能会造成的一切后果或影响。所以,您的所有评论行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的相关规定,评论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包含任何污言秽语、色情低俗、广告信息及法律法规与本协议列明的其他禁止内容更不得以不正当方式帮助他人提升知名度或利用评权利对其他主体实施诽谤、威胁、敲诈勒索

5.7商品信息。除另有明确说明外,在类平台上销售的商品信息由平台的相应商家自行编辑、上传,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发货承诺、质量保障及其他服务承诺、商品瑕疵、使用限制等。在类尽可能通过与商家签订合作协议及发布平台规则等方式约束商家提供准确、完整、可靠、有效、没有错误和误导性的商品描述。

5.8在类平台内活动。在类平台或平台商家会不定期举办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秒杀、团购拼团、砍价、消费补贴优惠券等活动(前述活动会随着业务变化进行调整,具体以页面显示为准)。参与活动前,您应当进入相应活动页面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活动规则,您参与活动的,视为您已充分阅读 、理解该活动规则,并自愿受活动规则的约束。阅读活动规则的过程中,如果您不理解或不同意其中的任何内容,请停止参与相关活动。

5.9 限制性要求。您理解并同意,为让更多用户享受优惠福利,同时为降低恶意购买风险, 平台或商家可能会对以下情形进行限制,具体以商品或活动页面显示为准。您理解并同意,如您的订单或您参与的活动违反限制性要求的,则在类有权采取取消订单、取消活动资格,撤销活动奖励等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a)单个商品的总出售数量;

b)单个订单的商品购买数量;

c)同一用户购买同一或同类商品的数量;

d)同一用户参与同一或同类活动的次数;

e)单个活动福利的奖励金额或数量;

f)活动福利的奖励总金额或总数量;

g)活动福利奖励的领取期限及使用期限;

h)其他在商品或活动页面具有限制性要求的情形。

六、用户承诺和保证

6.1总体原则:您同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之约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不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本协议,或从事任何扰乱平台秩序,侵害他人利益、在类利益、公序良俗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6.2秩序保护。您不得从事扰乱在类平台秩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达成交易或参与活动,如使用插件、外挂等工具;

b)从事虚假交易;

c)提供虚假信息;

d)套取活动道具、套取补贴;

e)从事赌博、洗钱、违规套现、刷信誉等行为;

f)利用平台技术漏洞或规则漏洞下单、获取福利、补贴;

g)恶意退款;

h)超出真实的消费需求购买商品;

i)从事其他扰乱在类平台交易及管理秩序的行为。

6.3权益保护。您不得从事有损于在类或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假冒在类平台平台商家发布任何诈骗或虚假信息;

b)发布违规信息、垃圾信息的;

c)利用在类平台传播恶意程序或计算机病毒;

d)下单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收货、提货;

e)恶意对在类平台上的商品进行负面评价;

f)恶意索赔、投诉举报

g)协助他人获取不正当利益,或教唆他人从事本协议所禁止的行为;

h)从事其他有损于在类或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6.4发布要求。您不得通过在类平台发表、转发或者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责任承担

7.1有限责任。您充分理解,鉴于网络交易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的特点,以及在类平台上存在商品信息,因互联网技术及人力的局限性,在类无法在事先对平台的商品和/或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等进行全面审查,对此您应谨慎判断。对于因商品和/或信息导致的纠纷,在类基于平台管理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类与相应平台商家之间的约定/或平台规则,督促商家履行其对您作出的承诺或赔付责任。

7.2纠纷调处。在类有权接受并处理您与商家、其他用户、门店、服务中心运营商或其他相关方(以下合称“相关方”)因使用在平台服务而产生的纠纷、争议及投诉,有权通过电话等联系方式向您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系统消息等方式通知您。当您发现任何可能侵害您自身合法权益的事实时,您可以及时联系在类协助您处理,在类有权决定是否受理。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在收到在类通知后,应当于通知的时间内配合在类调查、处理相关纠纷、争议及投诉。请您理解若您不配合相关调查的,在类可能无法妥善的处理相关纠纷,并有权单方面独立判断您的投诉或赔付要求不成立。同时,您应确保投诉的真实性,因投诉不实给在类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相应责任。

7.3处理提示。您理解并同意,在类并非司法机构,仅能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各方提交的材料信息进行鉴别,若您与相关方之间发生纠纷并希望在类介入处理,在类对交易纠纷的调处完全是基于您和/或相关方的委托,在类无法保证交易纠纷处理结果符合您和/或相关方的期望,也不对交易纠纷调处结果及赔付决定承担责任。 

7.4不可抗力及第三方原因。在类依照法律规定提供网络技术和平台服务,但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对由于以下情形导致的履行瑕疵、迟延履行或履行不能等情形承担责任:

a)因互利网连接故障,服务器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等因素;

b)因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程序漏洞等因素;

c)因自然灾害、爆炸、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国际、国内的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d)其他因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方因素而导致的情形。

7.5服务中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类有权单方面地中止或者终止所提供的各项服务而无须提前通知您。您理解并同意,在类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在类平台、设备进行维护或者检修,因此造成的平台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 在类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在类将尽可能事先通知您。

7.6用户违约行为的判定。您理解并同意,在类有权根据用户注册登录信息、用户行为、用户数据、用户数据关系及普通人的正常消费、交易习惯、快递物流行业习惯、互联网领域行业惯例、生活常识等因素判定用户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并根据判定结果采取处理措施。

7.7用户违约行为的处理。您理解并同意,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在类有权采取如下一种 或多种处理措施:

a)屏蔽/删除/修改相关信息文章或评论/评价

b)取消/关闭交易订单;

c)取消您的活动资格;

d)撤销相关违规交易;

e)扣减或不予发放福利或奖励;

f)收回福利或奖励、补贴等;

g)限制账户使用相关功能;

h)关闭账户权限/中止或终止提供服务

i)其他在类认为必要的处理措施。

7.8赔偿损失。您的违约行为致使在类及/或其关联公司利益受损的,应赔偿在类及/ 或其关联公司的损失。上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消费者流失损失、商誉损失 、以及在类及/或其关联公司为减少损失、防止损失扩大、固定证据或者追究商家相关法律责任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等一切有关费用和支出。您的违约行为造成在类及/或其关联方商誉受损的, 还应为在类及/或其关联方消除影响,消除影响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新闻媒体上刊登声明等。

八、关联条款

8.1 关联用户的认定。在类有权将具备关联关系的账户(指使用在平台服务的用户账户,下同) 认定为关联用户。前述关联关系是指账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账户注册信息/登录信息/实名认证信息相同或存在交叉;

b)账户设备信息/IP地址/支付信息/收货信息相同、相近或存在交叉;

c)其他相同或类似性质的信息相同或存在交叉;

d)与下单用户或活动发起用户相关的其他用户,包括参与助力的好友、分享好友等

您理解并同意,满足本条ac项规定下任一情形的关联用户,视为同一用户。

8.2关联用户的处理。您理解并同意,在类有权对您和您的关联用户进行统一管理,并统一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 7.7 条约定的处理措施。

九、费用相关

9.1费用。除在类平台明示的收费业务外,在类暂时为您提供免费服务,不向您收取任何费用。但在类保留收费的权利,包括设置收费的软件功能,决定收费对象、收费时段或收费费率等。

9.2收费规则。在类在收费前,会通过本协议或在类规则约定的通知方式给予提前通知,若您不同意在类的收费规则,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在类平台;如果您继续使用平台,则视为您接受相关收费规则,您应当遵照收费规则支付相应费用。

十、个人信息保护

10.1隐私政策。在类非常重视您的个人信息保护,在您使用在类平台提供的服 务时,您同意在类按照本协议及《在类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10.2技术的有限性。在类将使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防止您及其他用户个人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阅览或披露。但您充分理解并同意: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 各种恶意手段,在互联网行业,即便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

十一、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11.1权利保护。您理解并同意,在类提供的服务中包含的任何编码、商标、服务标志、商号、图形、美术品、照片、肖像、文字内容、音频、视频、按钮图标以及计算机软件、标识、数码下载、数据汇编等都是在类或其内容提供者的财产,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商标权和其他财产所有权法律法规的保护,您不得进行任何侵犯在类或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删除或修改在类平台上的版权信息;

b)对在类平台及其中的相关信息擅自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借助在类平台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插件、外挂、兼容、互联等;

c)在在类平台中内置各种插件程序或者其他的第三方程序,或者制作、发布、传播上述程序,而无论是否出于商业目的;

d)进行编译、反编译、反向工程或者以其他方式破解在类各项规则的行为;

e)使用在类平台外挂和/或利用在类平台当中的 BUG 来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f)利用劫持域名服务器等技术非法侵入、破坏在类平台的服务器软件系统,或者修改、增加、删除、窃取、截留、替换在类平台的客户端和/或服务器软件系统中的数据,或者非法挤占在类平台的服务器空间,或者实施其他的使之超负荷运行的行为;

11.2您的授权。您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向在类提供或在在类平台发表的信息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各种形式的内容及其中包含的音乐、声音、台词、视觉设计、对话等所有组成部分)均应由您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含转授权)。您知悉、理解并同意,您通过在类平台上传、发布所产生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您或原始权利人所有。对于前述知识产权,您同意免费授予在类及其关联公司获得全球排他的许可使用权利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的权利。您同意在类及其关联公司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您的非个人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他作品内。

十二、解除和终止

12.1账户的注销。您可以按照在类平台告知的方式申请注销账户,终止本协议。您知晓并理解以下情况:

a)注销账户后,您将放弃账户信息以及该账户在在类平台的资产、虚拟权益等, 且在类无法为您恢复前述服务。这可能对您主张售后服务带来不便。

b)您注销账户后,您的个人信息在在类平台前台将不可检索、访问。您知晓并理解,相关交易记录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保存。

12.2协议的终止。出现以下情况时,在类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a)您违反本协议的任一约定的;

b)您的账户被在类回收的;

c)您与在类产生纠纷的;

d)您的行为已经或可能损害在类商誉的;

e)出于配合司法或行政机关的需要;

f)在类自主决定解除本协议,并提前通知您;

g)出现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12.3后续事项。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续事项的处理:

a)自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在类将关闭您的账户权限。

b)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在类有权保留您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记录等数据, 但在类不承担在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向您或第三方提供任何数据信息的义务, 也不就协议终止或解除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c)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在类仍保留对您过往的违约行为追究责任的权利。

十三、法律适用及管辖

13.1法律适用。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13.2约定管辖。对于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均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且各方一致同意由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履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芜湖镜湖区

十四、通知与送达

14.1有效地址。您在在类用户账户填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联系地址视为您的有效通知地址。若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您应当及时进行更新,如果因您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变更、法律文书等)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4.2通知送达。在类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在类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在类用户账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14.3法律文书的送达。对于与在类有关的任何纠纷,您同意行政、公安、司法等有权机关可 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系统消息或站内信等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有权机关  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若同时采取以上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最先送达的为准。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行政、仲裁、司法等法定程序的全过程。

十五、其他

15.1条款的独立性。如果根据适用的法律认定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者任何条款中的任何部分无效、违法或者不具有可执行性,这种无效、违法或者不具有可执行性不影响本协议中的任何其它条款或者这些条款中的任何其它部分的效力。

15.2条的作用。本协议条款的标题仅作参考使用,不界定、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描述及解释。条标与对应条款不一致的,以条款约定的内容为准。

15.3条款的修改与修订。由于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化,本协议条款可能进行更新,修改后的条款由在类向您通知或在网站上公告,用户可在本网站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为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在类将根据业务变化,相应调整本协议。在类将按照法律规定对修订内容提前进行公示,修订后的协议一经生效,将完全替代修订前的协议。您应当及时关注和了解本协议的修订情况,如果您不同意修订后的协议,请您立即停止使用在类平台,否则即视为您同意并完全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十六、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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