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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时的风险提示

    2020-12-11 18:21:29

    来源:原创   作者:虞城在类

    阅读:6205

    评论:0

    [摘要]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时的风险提示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有效规避购房风险,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示广大市民,在商品房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一、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商品房项目“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时的风险提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有效规避购房风险,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示广大市民,在商品房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商品房项目“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五证”不全的房产不要购买。购买“五证”不全的房产易造成不能交房、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不良后果,存在极大风险。

    二、购房人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内部认购协议)不受法律有效保护。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要购买,不要以认购、预订、排号、VIP卡等形式支付定金、预付款性质的任何费用。

    三、购房时应注意查看所购房产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范围内,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况,是否为项目配建的安置房、回迁房、保障性住房等性质的房屋。

    四、应慎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含认购协议),应仔细阅读、充分沟通、完整理解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合同附件。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承诺事项和内容应写入购房合同,写入合同的承诺和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对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银行及账号均有约定,建议购房者将预售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持存款凭证换取购房收据或发票。

    五、购房人要注意保存楼盘宣传资料、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六、房地产销售属于市场行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确定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最重要依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纠纷,双方可按照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七、建议市民群众根据需要理性购房,不要轻信、参与、传播各类炒房活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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